为强化物业服务、管理,创建和美小区,结合省社老干部座谈会的意见和建议,日前,由省供销社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牵头,省社离退休工作处、省社办公室、益民派出所、廻龙桥社居委、鑫申物业参与,共同成立“省供销社生活区综合治理协调小组”。
协调小组组长由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吴乐和担任,副组长由离退休工作处处长张丽荭,中心副主任叶明贵,鑫申物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胡斌担任,成员由各参与单位相关同志组成。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小区物业负责人秦燕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10月27日下午,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召开了第一次“碰头会”,吴乐和主持会议,离退休工作处的两名退休老同志吴荣礼、王梅英、益民派出所警官张卫东、廻龙桥社居委党委书记黄万华以及胡斌、秦燕、中心房管科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省供销社生活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与会同志发言热烈,踊跃建言献策,一致表示成立“省供销社生活区综合治理协调小组”非常有必要。胡斌对与会成员提出的有关物业收费标准及相关费用问题作了详细说明,表示将针对物业服务中的有关问题加以整改,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和工作方法,强化服务意识,建设良好的物业服务窗口。
最后,吴乐和强调,协调小组工作必须坚持“一个前提”和明确“两个主体”:“一个前提”是综合治理协调小组是群众自治组织,是为群众办实事,义务为小区住户做好服务这一前提。“两个主体”是:物业公司是服务的实施主体,协调小组是协调的主体。他希望协调小组成员要多听取住户意见,更多地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做好协调、化解矛盾工作;协调小组成员之间要互相配合,处理好工作上的协作关系;协调小组与物业公司之间要处理好协管与管理的关系。
“省供销社生活区综合治理协调小组”的成立,为大院住户提供了一个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的渠道,把矛盾化解在萌芽之中,为创建“和美小区”打下基础。
(方红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