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供销合作社受到冲击。供销合作社的方针和原则被否定,一些长期坚持行之有效的基本制度被取消,从事供销、商业工作的老干部被批判,县以上各级供销合作社管理机构相继瘫痪。但是由于广大职工抵制“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冲击,坚守工作岗位,商品零售额和利润仍有所增加。1970年,各级供销合作社再次并入同级商业局。
1975年9月,省供销合作社从省商业局迁出,下设省土产果品公司、茶叶畜产公司、日杂回收公司、棉麻烟公司、农业生产资料公司。陆续恢复各地、市、供销合作社。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供销社的基本任务是:领导农村市场,促进农副产品生产发展,组织工农业产品交换等。但是,由于“左”的思想影响,供销合作社的全民所有制性质未改变,合作社的特点和作用也未得到应有的发挥。特别是1976年,又经历了一场“反击右倾翻案风”,使供销社工作一度陷入混乱。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商品流通渠道堵塞,农村副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货源不足,市场供应紧张。
尽管困难重重,但在各级供销社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商品购销业务和扶持社队发展农副业生产仍有成效。据1976年统计,全省共发放扶持生产资金339万元,帮助社队发展漆树、棕树、果树 617万株,养蜂1. 8万群,养山羊、绵羊、长毛兔204万只。1977年,各地供销社根据“面向生产、支援生产、参与生产、促进生产”的要求,又发放扶持生产资金284万元,帮助社队发展种植、养殖业等副业生产。至1980年,全省建立商品生产基地县43个, 其中年产5万张山羊板皮县18个、1万担蚕茧县2个、1. 5万担表芯纸县1个、50万条芦席县2个、10万盆“三花”(茉莉、珠兰、玉兰花)县1个,以及黄花菜、黑瓜籽、柑桔、山核桃、苹果、生漆等商品生产基地。随着农副产品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供销社的购销业务扩大,市场供应的紧张局面渐趋缓解。
安徽国、合商业的“二合二分”
发布时间:2021-06-10
点击数:2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