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召开全省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

发布时间:2021-06-09 点击数:20

   1962年,国民经济逐步好转,为减轻各级供销社的负担,开展清仓查库,处理有问题商品。与此同时,为加强民主管理,市、县和基层供销合作社普遍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理事会、监事会,恢复和建立符合合作社特点的规章制度,改善了服务,密切了同农民的联系。1964年7月,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召开全省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省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选出了出席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的代表35人。
    1965年1月,为了加强商品的经营管理,省供销社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处、农产品采购处、土产经营管理处、日用杂品经营管理处,分别改为安徽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安徽省棉麻公司、安徽省土产杂品公司。根据“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财经工作总方针,各级供销合作社积极支持社队开展多种经营,发展副业生产。据1965年统计,全省有57个县(市)供销合作社设立副业生产指导机构,配备副业干部931个,抽调80人,建设了288个副业试点,培养典型。帮助社队调利供应柳、腊、苇种条(根) 235万公斤,棕、漆、果、桑、竹苗等1292万株,以及藕苗、菱种、黄花菜根、蓖麻种籽等,建立副业生产和原料基地84万亩;并与生产队签订推销产品的合同9700份,总值734多万元。投资83万元发展毛竹生产。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供销合作社的购销业务日益扩大。1965年12月,国务院批转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改革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体制的报告》,规定:“各级供销合作社的资金,除股金外,全部转为国家资金,视同国家财政对供销社的拨款。”县以上供销合作社又由集体所有制改为全民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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