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后,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迫切要求建立自己的商业组织,以解决生产生活资料供应和农副产品销售问题。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和省人民政府的部署,各地合作社积极组织群众入股发展合作社组织,按照“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方针,大力开展购销业务,积极向农民供应生产生活资料,帮助灾区恢复生产。同时,接受国家委托,大力收购粮食、棉花、茶叶及其他重要的工业原料。对于其他农副土特产品和手工业产品,则采取签订预购合同、建立贸易货栈、召开物资交流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收购和推销,广泛开展地区之间、产销之间的物资交流。通过这些措施,不仅满足了农民的商品购销要求,而且使国家基本上掌握了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为稳定市场物价、安定人民生活,提供了物质基础。为了促进合作社的发展,国家从各方面给予扶助。国营商业对合作社在货源安排上给予优先照顾,在棉花、植物油、粮食、百货、煤油、食盐、煤炭、白糖、碱面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上实行优惠政策。基层供销合作社对社员实行定量廉价配售,有关部门在税收、贷款、利息和物资运输等方面对合作社实行优待。根据稳步前进、先整顿后发展的方针,基层供销社通过整顿,普遍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健全民主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上级社为下级社服务,基层社为社员服务的方针。
土地改革后安徽合作社的大发展
发布时间:2021-05-31
点击数:25次
下一篇:建国初期安徽省合作总社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