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11月2日,辽沈战役胜利结束,东北全境解放。1948年11月23日,东北局在沈阳召开扩大会议,讨论东北全部解放后的形势和任务。陈云在会上发言强调,今后东北总的任务就是支援全国的解放战争,并决定任张闻天为东北财经委员会副主任。1948年12月22日,张闻天为中共中央东北局起草了《关于发展农村供销合作社问题》的决议草案,论述了供销合作社的性质、任务及发展方向。1949年5月,他提出,为使农民向着集体化的方向发展,应特别重视农村供销合作社。因为发展合作社,促进农业生产,引导农民走向集体化的道路,必然是先供销合作然后生产合作,并强调这是一条规律。
1948年12月,中共中央东北局颁发了《关于东北今年农业生产的总结与明年农业生产任务的决定》,在谈到关于组织生产互助合作与供销合作问题时指出:除了农业生产中的互助组织外,还必须在农村中普遍地自上至下地建立供销合作社。该《决定》还明确提出了建设供销合作社的步骤方法,即首先建立东北供销合作总社及各省省社,再选择若干县及乡为重点去征求社员,进行营业,以便取得经验和群众拥护后,再加以推广。
根据《决定》精神,东北大区和各省、市都分别召开会议,作出相应决定,成立专门机构,以推动合作社工作的开展。1949年8月,黑龙江省和松江省召开第一次供销合作社代表会议,成立黑龙江省、松江省供销合作总社,并采取整顿旧社、发展新社,尤以发展供销合作社为主的方针,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发展。辽宁省于1949年8月召开了全省第一次合作社代表大会,对有关供销合作社的任务方针、组织领导、干部作风、国家经济与合作社经济的关系等问题作出了决定。其他各省市在党政重视之下,也先后召开合作会议,总结经验和布置任务,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据不完全统计,到1949年底,东北全区共建立省市社10个、县市社175个、基层社8719个,社员528.7万人,对全区合作事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华北地区各根据地的合作社,在抗日战争时期通过对敌斗争、生产救灾和军民大生产运动,发展较为普遍。1949年1月,为加强合作社的系统领导,发展经济建设,在更大范围内建立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直接交换关系,华北合作委员会在石家庄召开华北供销合作会议,讨论和确定了供销合作社的工作方针,并提出自上而下建立合作社领导机构,成立华北供销合作总社。至同年6月底,全区各行署区、省供销合作总社均已成立,同时建立县社186个、区社469。全区大中城市建立供销合作总社的有北平、天津、石家庄、张家口、唐山等。
1949年2月22日,由时任新北平第一任市长兼军管会主任叶剑英签署命令,北平市合作社供销总社正式成立。
为使合作社工作与各有关部门密切结合,华北地区和省都建有合作委员会,由合作社、工商、农业、贸易、银行以及党政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共同研究决定合作社工作的方针、政策等重大问题。这个组织的建立,对于密切合作社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特别是协调合作社与国家经济的关系,促进合作事业的成长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华北、东北普遍发展供销合作社,其他各解放区也相继发展这种合作社。其中,东北供销合作总社、华北供销合作总社的成立,标志着供销合作社自下而上形成完整的组织体系,供销合作社在东北、华北解放区农村恢复和发展生产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而华北供销合作社会议的召开,则标志着我国合作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重大转折时期。会议制定的有关合作社的方针政策、步骤方法和简则等,既是各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合作社多年工作的经验总结,也充分体现了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对合作事业的新要求。它也为新中国成立后合作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准备。(摘编自苑鹏《供销合作社在推进中国农村合作事业中的作用研究》,《供销合作社史话》,《中国供销合作社70年大事典》,《中国供销合作社发展史》,康彦新、史进平《薄一波在1947-1949年》)
东北、华北地区供销合作社的快速发展
发布时间: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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