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承租户的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2019-01-10 点击数:83

尊敬的承租户:
    您好!为平安、喜庆地迎接2019年春节的到来,进一步加强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特作如下要求和提示:
    一、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的规定使用出租房屋。

    二、针对冬季风干物燥,火灾事故易发、高发等特点,加强火灾防控。按照消防部门规定和要求,配齐灭火器等必备的消防器材;不在消防通道停车,保持疏散通道通畅;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严禁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燃气、液化气时要定期检查,杜绝泄漏隐患。
    三、及时应对近期频发的低温雨雪天气,强化防寒、防冻措施,做好雪后门前道路清扫。
    
四、严禁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严禁在公用部位堆放杂物、垃圾。  
    
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经营、办公场所必要时要安排好夜间值班。
    
六、外出时要关好门窗,切断“四源”(水、电、火、气)。
    
七、自觉遵守合肥市统一规定,节日期间请勿燃放烟花爆竹。
    
八、一旦发现涉及治安的可疑现象和不安全因素,请及时向属地派出所报告。
    
    
安徽省供销社机关服务中心房管科联系电话: 62810045  

来源:安徽省供销社机关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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